“醉駕入刑”于2011年5月1日正式實施,至今已有5年。為進一步打擊酒駕醉駕行為,泉州交警支隊決定從5月開始,在全市開展整治行動。截至前日,全市共查處酒后駕駛67起,其中飲酒駕駛58起、醉酒駕駛9起。昨晚8點,泉州交警部門又一次開展統一行動。
“我就口渴,喝了一瓶啤酒。”在泉州市區刺桐路津淮街路口,一身酒氣的陳先生被攔下。陳先生是江西人,40多歲,自稱下班后口渴才喝酒,因為要送老鄉回家,才會騎車出來,沒想到被查獲。經檢測,陳先生體內酒精濃度為24mg/100mL,達到酒駕標準。
在刺桐路豐澤街口,30多歲的河南人張先生也因酒后騎超標電動車被查,稱朋友請客,喝了兩瓶啤酒。經檢測,張先生體內酒精濃度為 65mg/100mL。豐澤交警大隊豐澤分隊民警稱,酒駕將面臨1000元罰款,另外,陳先生因無證駕駛將被罰款300元,張先生的駕駛證為小車證,準駕不符,被記12分。
當晚9點多,豐澤交警大隊城東分隊在大坪山隧道口,也查獲兩起超標車酒駕。接下來,警方將不定期組織統一行動,在飲酒后駕駛易發的時段20時至 21時,醉酒駕駛易發的23時至次日2時,在重點路段、主要路口以及酒店、餐館、酒吧等重點餐飲、娛樂場所周邊道路設置執勤卡點,嚴查酒駕醉駕行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