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7日晚,廣州交警在廣州市開展酒后駕駛整治行動,設置40個查車點,共查處涉酒交通違法行為22宗,其中醉酒駕駛4宗。在番禺區西華路的查車點,一名司機涉嫌醉酒駕駛,卻辯稱是為了挪車,只在人行道行駛了100米。
新快報記者了解到,廣州交警在今年4月不定期開展多次涉酒、涉毒等交通違法行為的全市統一整治行動,前天是系列行動的第一天。晚上8時30分許,記者來到位于番禺區市橋的一處查車點,看到多名現場執勤交警嚴陣以待,對過往車輛一一進行檢查。8時40分,廣州交警在番禺區西華路查獲一名涉嫌醉駕的男子,酒精測試儀的檢測結果為80mg/100ml。該男子稱,他確實喝了一瓶啤酒,卻對自己涉嫌醉駕一事表示“不服”。
“我沒有開車到路中間,只是在人行道行駛了100米。”該男子稱,他本打算帶家人跟朋友吃夜宵,發現車子在檔口前擋住了路,所以挪了一下車,但沒有開上主干道。
但在交警看來,這一舉動已經涉嫌醉駕。“你啟動了車,開了車,那就是(醉駕)了,這是我們的界定。”交警對該男子說。
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番禺大隊高警官表示,整個現場都有監控錄像和執法記錄儀記錄,而且有許多執法人員在現場,可以清楚看到這名男子是親自駕駛車輛的。“他看到我們查車后,在離查車點50米處又開回了人行道。”
隨后,該男子被交警帶離現場,作進一步的血液酒精測試。
廣州交警呼吁廣大機動車駕駛員,切勿抱著“就開一小段路”、“深夜可能不會被查”的僥幸心理,罔顧自身與他人的生命安全,以身試法,給自己、家庭、社會帶來危害。